辽宁文旅亮相2025第二届“你好!中国”旅游展(马来西亚)
辽宁文旅亮相2025第二届“你好!中国”旅游展(马来西亚)
辽宁文旅亮相2025第二届“你好!中国”旅游展(马来西亚)本文转自【半岛(bàndǎo)晨报】;
“电梯里有监控(jiānkòng),电梯间两侧也有监控,进入走廊两端还(hái)都有监控,这令我特别没有安全感。”近日,家住金普新区摩墅公馆的张女士反映(fǎnyìng),物业在(zài)电梯间、走廊等公共区域加装多个监控摄像头,担心个人隐私泄露。张女士质疑,这些设备不仅记录出行轨迹、社交关系,甚至可能捕捉私密生活细节(xìjié),感觉自己处于“全方位监视”之下。
安装监控系为应对租户混杂(hùnzá)、民宿(mínsù)经营带来的安全隐患,符合法规且已获多数业主同意。随着《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》正式施行,如何在维护公共安全与保护(bǎohù)个人隐私之间(zhījiān)划定合理边界,成为社会关注焦点。律师指出,若监控范围涉及私密空间或行为,业主可(kě)依法维权。
业主反映 加装摄像头带来隐私困扰(kùnrǎo)
张女士在金普新区摩墅公馆有一套房子(fángzi),她(tā)家住在24楼。去年10月起,她发现物业在公共区域安装了(le)多个监控摄像头,这给她带来了极大的困扰。电梯间(diàntījiān)两端、走廊两侧都布设了摄像头,加上原本电梯内已有的监控设备,让她感觉(gǎnjué)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处于被“全方位监视”的状态。
“一走出(zǒuchū)电梯,监控摄像头就对着我(wǒ)拍;进入走廊,又有摄像头盯(dīng)着。这种感觉太压抑了,完全没有隐私可言。”张女士焦虑地表示。她特别担心这些监控设备会记录下她的(de)(de)私人生活细节:每天几点出门、什么时候回家、家里有几个人、来了哪些访客、甚至家中无人的时间段,这些信息都被完整记录下来。
更令张女士(zhāngnǚshì)不安的是,这些监控可能涉及更深层次的隐私(yǐnsī)问题。她担心摄像头会拍摄(pāishè)到一些私密的生活场景,比如穿着家居服进出、与亲友(qīnyǒu)的互动等。这些画面如果被不当使用或泄露,可能会给她带来难以预料的麻烦。
“这不仅仅是(shì)简单的(de)公共区域监控问题,”张女士说,“物业在未经充分沟通的情况下,就安装了这么多摄像头(shèxiàngtóu),完全没有考虑到业主的隐私感受。”她认为,这些监控设备已经(yǐjīng)超出了必要的安全管理范围,变成了对业主日常生活的过度监控。
张女士特别提到,现代监控设备的高清画质让她更加担忧(dānyōu)。“现在(xiànzài)的摄像头连表情都能拍(pāi)得一清二楚,更别说进出时间、携带物品这些细节了。”她表示,这种被“全天候监视”的感觉让她在家门口都感到紧张和不安,严重(yánzhòng)影响了她的生活质量。
物业解释 出于安全(ānquán)管理需要 安装符合规定
6月17日,记者(jìzhě)采访了(le)摩墅公馆物业相关(xiāngguān)负责人。对方表示,小区是公寓楼,租户较多且开设了民宿,外来人员流动频繁,为加强住户安全保障、避免尾随事件、物品丢失及火灾隐患等问题,物业决定在公共走廊区域安装监控(jiānkòng)设备。
该负责人强调,监控(jiānkòng)设备仅安装在(zài)公共区域,拍摄范围限定于过道,不会对准住户房门。监控的(de)安装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,并已(yǐ)征得大部分业主(yèzhǔ)同意。此外,录像资料调阅需遵循严格流程,确保不存在信息泄露风险。负责人补充说明,若业主认为监控侵犯其隐私权,可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;如相关部门认定监控设施存在问题,物业将(jiāng)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整改。
新规(xīnguī)明确 安装公共监控需具备合理性
近年来,由私装摄像头引发的纠纷呈现出显著上升趋势。此前,我市法院曾审理一起典型案例:某别墅业主在住宅门口安装具有(jùyǒu)人脸识别功能的智能门禁系统,被相邻业主以侵犯隐私权(yǐnsīquán)为由提起诉讼。经审理查明,该门禁系统配备的高清(gāoqīng)摄像头可完整拍摄邻居住宅出入口及(jí)部分室内区域,且具备数据存储和远程(yuǎnchéng)上传功能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该设备长期监控他人住宅出入情况,记录个人生活轨迹,已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,故(gù)判决被告拆除(chāichú)设备或调整(tiáozhěng)监控方向。
值得关注的是,2025年4月1日,国务院公布的《公共安全视频图像(túxiàng)信息系统管理条例(tiáolì)》正式施行(shīxíng),该条例规定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应当按照(ànzhào)维护(wéihù)公共安全所(suǒ)必需、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的要求,合理确定图像采集设备的安装位置、角度和采集范围,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。未设置显著提示标识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。
公共区域安装监控合法但(dàn)有边界
北京市盈科(大连)律师事务所王金海律师表示,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四十六条规定(guīdìng),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(qūyù)(qūyù)内的安全(ānquán)防范工作。发生(fāshēng)安全事故时,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,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,协助做好救助工作。由于公共走廊(zǒuláng)属于公共区域,物业安装监控用于维护公共区域的安全秩序,防止盗窃、火灾、漏水等意外事件发生,不构成侵犯业主隐私。
依照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三十二条(sānshíèrtiáo)规定,自然人享有(xiǎngyǒu)隐私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、侵扰(qīnrǎo)、泄露、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(de)(de)隐私权。隐私是指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、私密活动(huódòng)、私密信息。如果物业安装的监控视角延伸(yánshēn)至业主的私人生活空间(如家门口等私密区域),能够清晰拍摄(pāishè)到业主的进出等私密行为(xíngwéi)、室内部分场景,或者监听、记录业主谈话内容,则可能侵犯业主的隐私权。例如,监控安装角度不当,导致可以拍摄到业主进出家门、在家门口换鞋(huànxié)、拿取快递、邻居进出及亲友来访等私密行为,或将业主家中部分场景纳入拍摄范围,均属于超出合理的公共区域监控范畴。
若业主认为物业安装(ānzhuāng)的监控位置不当,侵犯自身(zìshēn)隐私,可先与物业协商,要求调整监控位置或角度,避免侵犯隐私。若协商未果,可向相关部门投诉。根据公安部《公共安全视频(shìpín)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》第八条(dìbātiáo)第六款规定(guīdìng),涉及(shèjí)个人隐私(gèrényǐnsī)的场所和区域禁止安装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。公共区域加装监控及调取视频资料需向公安机关报备并经批准,否则业主有权要求拆除或整改。必要时,业主可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物业拆除摄像头,并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。
半岛晨报(chénbào)、39度视频首席记者佟亮
本文转自【半岛(bàndǎo)晨报】;
“电梯里有监控(jiānkòng),电梯间两侧也有监控,进入走廊两端还(hái)都有监控,这令我特别没有安全感。”近日,家住金普新区摩墅公馆的张女士反映(fǎnyìng),物业在(zài)电梯间、走廊等公共区域加装多个监控摄像头,担心个人隐私泄露。张女士质疑,这些设备不仅记录出行轨迹、社交关系,甚至可能捕捉私密生活细节(xìjié),感觉自己处于“全方位监视”之下。
安装监控系为应对租户混杂(hùnzá)、民宿(mínsù)经营带来的安全隐患,符合法规且已获多数业主同意。随着《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》正式施行,如何在维护公共安全与保护(bǎohù)个人隐私之间(zhījiān)划定合理边界,成为社会关注焦点。律师指出,若监控范围涉及私密空间或行为,业主可(kě)依法维权。
业主反映 加装摄像头带来隐私困扰(kùnrǎo)
张女士在金普新区摩墅公馆有一套房子(fángzi),她(tā)家住在24楼。去年10月起,她发现物业在公共区域安装了(le)多个监控摄像头,这给她带来了极大的困扰。电梯间(diàntījiān)两端、走廊两侧都布设了摄像头,加上原本电梯内已有的监控设备,让她感觉(gǎnjué)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处于被“全方位监视”的状态。
“一走出(zǒuchū)电梯,监控摄像头就对着我(wǒ)拍;进入走廊,又有摄像头盯(dīng)着。这种感觉太压抑了,完全没有隐私可言。”张女士焦虑地表示。她特别担心这些监控设备会记录下她的(de)(de)私人生活细节:每天几点出门、什么时候回家、家里有几个人、来了哪些访客、甚至家中无人的时间段,这些信息都被完整记录下来。
更令张女士(zhāngnǚshì)不安的是,这些监控可能涉及更深层次的隐私(yǐnsī)问题。她担心摄像头会拍摄(pāishè)到一些私密的生活场景,比如穿着家居服进出、与亲友(qīnyǒu)的互动等。这些画面如果被不当使用或泄露,可能会给她带来难以预料的麻烦。
“这不仅仅是(shì)简单的(de)公共区域监控问题,”张女士说,“物业在未经充分沟通的情况下,就安装了这么多摄像头(shèxiàngtóu),完全没有考虑到业主的隐私感受。”她认为,这些监控设备已经(yǐjīng)超出了必要的安全管理范围,变成了对业主日常生活的过度监控。
张女士特别提到,现代监控设备的高清画质让她更加担忧(dānyōu)。“现在(xiànzài)的摄像头连表情都能拍(pāi)得一清二楚,更别说进出时间、携带物品这些细节了。”她表示,这种被“全天候监视”的感觉让她在家门口都感到紧张和不安,严重(yánzhòng)影响了她的生活质量。
物业解释 出于安全(ānquán)管理需要 安装符合规定
6月17日,记者(jìzhě)采访了(le)摩墅公馆物业相关(xiāngguān)负责人。对方表示,小区是公寓楼,租户较多且开设了民宿,外来人员流动频繁,为加强住户安全保障、避免尾随事件、物品丢失及火灾隐患等问题,物业决定在公共走廊区域安装监控(jiānkòng)设备。
该负责人强调,监控(jiānkòng)设备仅安装在(zài)公共区域,拍摄范围限定于过道,不会对准住户房门。监控的(de)安装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,并已(yǐ)征得大部分业主(yèzhǔ)同意。此外,录像资料调阅需遵循严格流程,确保不存在信息泄露风险。负责人补充说明,若业主认为监控侵犯其隐私权,可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;如相关部门认定监控设施存在问题,物业将(jiāng)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整改。
新规(xīnguī)明确 安装公共监控需具备合理性
近年来,由私装摄像头引发的纠纷呈现出显著上升趋势。此前,我市法院曾审理一起典型案例:某别墅业主在住宅门口安装具有(jùyǒu)人脸识别功能的智能门禁系统,被相邻业主以侵犯隐私权(yǐnsīquán)为由提起诉讼。经审理查明,该门禁系统配备的高清(gāoqīng)摄像头可完整拍摄邻居住宅出入口及(jí)部分室内区域,且具备数据存储和远程(yuǎnchéng)上传功能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该设备长期监控他人住宅出入情况,记录个人生活轨迹,已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,故(gù)判决被告拆除(chāichú)设备或调整(tiáozhěng)监控方向。
值得关注的是,2025年4月1日,国务院公布的《公共安全视频图像(túxiàng)信息系统管理条例(tiáolì)》正式施行(shīxíng),该条例规定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应当按照(ànzhào)维护(wéihù)公共安全所(suǒ)必需、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的要求,合理确定图像采集设备的安装位置、角度和采集范围,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。未设置显著提示标识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。
公共区域安装监控合法但(dàn)有边界
北京市盈科(大连)律师事务所王金海律师表示,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四十六条规定(guīdìng),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(qūyù)(qūyù)内的安全(ānquán)防范工作。发生(fāshēng)安全事故时,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,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,协助做好救助工作。由于公共走廊(zǒuláng)属于公共区域,物业安装监控用于维护公共区域的安全秩序,防止盗窃、火灾、漏水等意外事件发生,不构成侵犯业主隐私。
依照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三十二条(sānshíèrtiáo)规定,自然人享有(xiǎngyǒu)隐私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、侵扰(qīnrǎo)、泄露、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(de)(de)隐私权。隐私是指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、私密活动(huódòng)、私密信息。如果物业安装的监控视角延伸(yánshēn)至业主的私人生活空间(如家门口等私密区域),能够清晰拍摄(pāishè)到业主的进出等私密行为(xíngwéi)、室内部分场景,或者监听、记录业主谈话内容,则可能侵犯业主的隐私权。例如,监控安装角度不当,导致可以拍摄到业主进出家门、在家门口换鞋(huànxié)、拿取快递、邻居进出及亲友来访等私密行为,或将业主家中部分场景纳入拍摄范围,均属于超出合理的公共区域监控范畴。
若业主认为物业安装(ānzhuāng)的监控位置不当,侵犯自身(zìshēn)隐私,可先与物业协商,要求调整监控位置或角度,避免侵犯隐私。若协商未果,可向相关部门投诉。根据公安部《公共安全视频(shìpín)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》第八条(dìbātiáo)第六款规定(guīdìng),涉及(shèjí)个人隐私(gèrényǐnsī)的场所和区域禁止安装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。公共区域加装监控及调取视频资料需向公安机关报备并经批准,否则业主有权要求拆除或整改。必要时,业主可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物业拆除摄像头,并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。
半岛晨报(chénbào)、39度视频首席记者佟亮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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